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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快速理赔服务 保障贸易安全

  自2016年以来,中国信保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指引,已为数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全额免费、内容完善、流程简便的“小微企业信保易”产品和服务。在积极承保的同时,中国信保秉持“服务至上”的理念,始终保证为小微企业提供最优质的保后服务。其中,理赔追偿服务坚持准确、高效、简便的原则,对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损失减少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中国信保处理的一宗快速理赔案例,拟为出口企业在投保后能迅速获得理赔提供参考建议。

  一、案情背景

  2016年11月,广东某小微出口企业投保了中国信保的“小微企业信保易”产品。2016年12月,该出口企业与以色列买方签订了一份服装销售合同,采用赊销支付方式,并于2017年1月向买方出运了合同项下货物,货值金额2.2万美元。2017年3月14日,该出口企业向中国信保反馈在2017年2月货款到期后,始终未收到任何货款,希望中国信保能给予协助。

  案件处理回顾

  初步调查

  在获悉上述险情后,中国信保立即做出响应,向出口企业了解案情,指导出口企业完整提交理赔材料。出口企业根据中国信保的指导,迅速向中国信保提交了基本索赔单证。接到材料后,中国信保第一时间委托海外合作律师团队展开对本案买方的调查追讨工作。

  经律师向买方初步调查后,买方承认交易事宜,但表示已全额支付本案货款。因与出口企业反馈信息截然不同,中国信保旋即请出口企业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出口企业经再次核查后表示,确未收到买方付款,但在2017年2月曾发现有人冒用出口企业名义,企图修改收款账号信息,出口企业发现后已第一时间通知买方,出口企业主张买方仍应向其支付货款。

  深入分析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准确判断保险责任,中国信保在要求律师持续向买方跟催欠款、索要付款凭证的同时,快速完成了对本案贸易单证以及出口企业与买方的历史往来函电的全面梳理。

  中国信保发现,本案基本贸易单证清晰、齐全,但根据买卖双方往来邮件显示:2017年2月确有一不明邮箱(与出口企业邮箱相似,但邮箱后缀不同)自称为出口企业员工,与买方一工作人员沟通交易事宜,并曾向买方提供过一收款账户信息(但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信息均与本案销售合同明确约定的出口企业收款银行账户不同);买方曾于2017年2月13日按照该邮箱提供的收款账号出具过一份SWIFT COPY,但上述不明邮箱一直向买方表示并未收到该笔付款,并催促买方尽快付款;2017年2月28日,买方发现该邮箱非常可疑,要求与其进一步核实身份之后,该邮箱未再有任何回复。

  与此同时,在2017年1月至2月期间,出口企业的正式员工也与买方的另一员工保持沟通,并与买方再次确认准确的收款账号信息;买方于2017年2月15日曾向出口企业发送过一份SWIFT COPY,该SWIFT COPY上记载的收款账号信息与销售合同一致,但出口企业一直向买方表示没有收到该笔付款,并多次催促买方核实付款情况;2017年2月28日,买方向出口企业转发了前述来自不明邮箱的邮件,出口企业立即复函买方声明该邮箱并非出口企业公司邮箱,买方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账号支付货款;后续,出口企业仍持续向买方催收货款,买方一直表示会尽快安排,但未再提供其他付款凭证。

  另外,根据海外律师反馈,买方至今未配合提供任何付款凭证。

  快速理赔

  调查至此,事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17年2月间确曾有一人冒用出口企业名义,企图通过修改收款账号的方式骗取买方付款;但根据现有材料显示,仿冒邮箱与出口企业公司邮箱地址差异显著,且出口企业本身一直有与买方员工保持沟通,并曾反复确认准确的收款账号信息,买方只要稍加留意,即可发现仿冒邮箱的问题,本案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严重疏忽。另外,根据买方与仿冒邮箱的往来邮件显示,买方实际并未付款成功,并无无实际损失;买方虽主张其已向出口企业全额支付货款,但截止目前为止,买方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

  据出口企业提供的完整理赔材料,结合海外调查情况,中国信保判断买方仍应向出口企业全额支付本案货款,并于2017年3月31日迅速地作出了赔付决定,并向出口企业发出了赔付通知书。

  案件启示

  本案从接案到出具赔付意见仅历时19天,中国信保充分发挥了保险的风险补偿作用,在最短时间内大幅减低了出口企业的经营损失,为出口贸易提供安全保障。回顾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国信保汇总了如下建议,希望对出口企业充分利用信用保险,保障贸易安全有所帮助:

  1、贸易文件需妥善制作并保存。出口企业对承保买方存在真实、合法、且无争议的应收账款债权,是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而出口企业在贸易进行过程中的所有“痕迹”——各种贸易单证、往来邮件等,都是证明出口企业债权的重要证据,也是投保后顺畅理赔的基础。本案之所以能实现快速理赔,有赖于出口企业齐备、清晰的贸易单证,包括销售合同、商业发票、物流运输凭证、出口报关单等,为快速完成本案的调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规范使用公司邮箱。电子邮箱已成为大多数企业与海外买方信息交汇的重要手段,建议出口企业要求业务人员必须使用企业邮箱,注意妥善保存相关的沟通往来函电。同时,出口企业应注意邮箱安全,形成良好的邮箱使用习惯。如遇员工离职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改邮箱密码,或废止相应邮箱,并有效通知买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应随时留意双方邮箱地址信息是否准确。与此同时,也不能过分依赖邮箱,建议交叉使用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与买方确认付款进度,避免骗子有机可乘。

  3、事先做好适当的投保安排。2016年至今,国际贸易风险日益显著,买方破产、拖欠货款的情况频频发生,出口企业普遍的跨国追讨债务能力不足,如无信用保险保障,出口企业可获得减损的情况并不多见。因此,建议出口企业在与海外买方进行信用交易前,选择适当的信用保险产品,完成投保操作,为应收账款寻求保险保障。

  4、及时向中国信保通报险情,积极配合理赔操作。出口企业应注意跟催应收账款,密切关注买方风险信号,一旦发生应收账款逾期、买方资不抵债等风险迹象,应尽快向中国信保反馈险情,并按照中国信保的简明指引,及时进行报损、索赔、委托中国信保介入追讨等操作。出口企业的积极配合,也对本案能快速作出赔付决定,完成理赔操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